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0-29 19:47:0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开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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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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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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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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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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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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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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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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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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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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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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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君豪国际皮革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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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湖生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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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君豪皮革城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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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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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皮革城地上三层及地下一层,包括商场、商铺、美食娱乐广场、餐饮及地下停车场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59222.13平方米,建筑面积13377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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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报告书》中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选择管理水平高的施工队伍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做到文明施工,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场地的生态环境恢复和整治。
(二)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减缓措施,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施工,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栏,硬化施工场地路面,定时洒水,严禁大风天气施工,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控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且做到科学组织施工,精心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施工,避免施工影响生活环境。施工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加强排水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施工废水经现场设立的防渗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外运处置;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防渗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家渠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五)运营期商业区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经营活动时,应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环保手续,经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同时禁止经营高噪声源娱乐行业,防止扰民事件发生。
(六)运营期居民厨房炊烟废气通过建筑物竖井内的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商业区餐饮废气须经专用油烟废气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高于楼顶3米处排放。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绿化工作,以达到美化环境,抑沉降噪的效果。同时,合理布置垃圾收集房,定期清运处置,保持垃圾房清洁卫生。
(八)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合理设置进出车辆通道,同时,将水泵房、中央空调冷却塔等均设置在地下,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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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在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进行项目第一次公式,2013年7月17日进行第二次公式,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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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发〔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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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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