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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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2816井组、吉153井钻试工程 |
红旗农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口预探井,吉2816H、吉2816A-1H、吉2816B-1H、吉2816B-2H井型为水平井,井身结构为二开;吉153井型为直井,井身结构为三开;钻井总进尺23675.88m。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依托工程。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8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7.3%。 |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柴油机烟气管理,确保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柴油,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及试油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吉祥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标准。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钻井岩屑及剩余泥浆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处理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后导眼、一开、二开、三开钻井固废经处理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的规范标准要求后用于修路、铺垫井场,检测不合格的岩屑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落地油做到100%回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吉祥联合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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