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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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头屯河五家渠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
头屯河五家渠市区段 |
五家渠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头屯河 0+000-3+700 五家渠市区段进行综合治理,以满足该河道的泄水、调水、景观绿化的运行功能,治理河道长度为3.70km。项目总投资10307.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2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99%。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清淤的淤泥堆放处地表铺设临时防渗塑料薄膜,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淤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等情况。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现有河道内进行清淤,开挖等施工活动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产生活区均依托五家渠市。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运输车辆应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经过沿线居民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标准要求,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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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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