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1-002145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10:54:3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9日-20211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新疆沃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禽畜粪便生产生物有机肥料项目

六运湖农场五连

新疆沃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5767.76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发酵车间、颗粒肥车间、成品库房、样品检测综合楼等,均为全封闭彩钢板结构,配套建设公用、辅助、环保及消防工程。项目总投资75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1%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对产生的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严禁乱堆乱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0.437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颗粒物排放限值后,经 1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过程产生的 NH 3 H 2 S 等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相关限值后,经1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厂房采取密封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做好污染治理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无组织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物污水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 2 B 级标准后,冬天在80m3污水池储存,夏季用于厂区绿化。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均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你单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项目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