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年产500吨浓香型白酒建设项目 |
六运湖农场 |
新疆天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发酵酿造车间、勾兑灌装车间、粉碎车间、包装车间、仓库、综合楼,配套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8.3%。 |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及地面降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进口及粉碎出口处粉尘经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设置2台2t/h的天然气锅炉(1用1备),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由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原料粉碎工段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120mg/m3);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1〕142号)(NOx50mg/m3)。项目各工段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建项目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锅底水、洗瓶废水、酿酒黄水、地面清洗水、冷却水排水、软水设备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经“调节+气浮装置+厌氧+A/O+MBR+沉淀+过滤”工艺污水站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27631-2011)表2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至六运湖农场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酒糟经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废包装材料全部外售回收站;废树脂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后回收;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窖泥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五家渠城华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六运湖农场分公司,最终清运至六运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及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颗粒物0.00688t/a、NOx0.363t/a、SO20.48t/a,所需的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1376t/a、NOx0.726t/a、SO20.96t/a,总量指标从六运湖农场广源热力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减排量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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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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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