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0037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解除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3:34:4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编辑:冉勇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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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结果,五家渠市1月12日-14日受冷空侵入影响,逆温破坏,扩散条件有利,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平均AQI<150将持续36小时以上,达到解除重污染预警条件。现决定于2023年1月11日1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