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0616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9 11:06:3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9日-20236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五家渠恒信铝业有限公司新增铝液回收技改项目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家渠恒信铝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不新建厂房,新增加分离机、冷却机、管链输送机等设备,对车间内地面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经技改后年可回收铝液3135t。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87.5%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分离机、冷却机、管链输送机各1套,项目使用密闭管道连接集气罩在分离机、冷却机、出渣口等设备上方收集粉尘,收集的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27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氟化物≤3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1.0mg/m3,厂界氟化物≤0.02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铝灰不在厂内暂存,每日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走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新疆信发经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综合利用;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年回收10万吨二氧化碳扩建项目

东工业片区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

新疆芯诚博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年回收10万吨二氧化碳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CO2净化塔区、CO2压缩机间、CO2罐区等,占地面积3500m2。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及地面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A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来源于生产过程未完全回收的CO2气体和原料气中带入的不凝气体(CO2H2N2COH2S、甲醇、非甲烷总烃等),不凝气体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甲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H2S的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氨冷凝装置无组织NH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生产排水主要为冷凝水及冲洗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A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吸附剂(废3A分子筛)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机械运行和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3

新疆新农兆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项目

北工业片区

新疆新农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北屯市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20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生产车间,安装1条年产20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生产线,建设1座库房,1栋办公室,并配套建设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4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8.53%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独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依托市政污水管网;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有组织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DA001),项目烘干工序配2套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的烟气作为热源,经过配风降温后进入一、二级烘干机,一级烘干、二级烘干产生的废气分别依次经过旋风除尘器、一级洗涤塔、二级洗涤塔、三级洗涤塔处理后经17.8m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冷却、二级冷却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洗涤塔、三级洗涤塔处理后经17.8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出口位于三级洗涤塔上方;一级筛分、二级筛分、三级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洗涤塔、三级洗涤塔后经17.8m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氨:8.7kg/h,臭气浓度:2000);生产造粒工艺投料、冷却、筛分、包装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948kg/h120mg/m3);热风炉废气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由于本项目燃气热风炉烟气与生产造粒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共用1个排气筒(DA001),因此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取燃气热风炉执行的《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要求与投料、冷却、筛分、包装工序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二者中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1.0mg/m3),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限值要求(2.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统一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喷淋循环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在车间西南角设置1座约10m2危废暂存间进行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转运、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4

红旗农场水泥制品建设项目(一期、二期)

红旗农场

新疆雄睿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40020m2,二期项目用地面积52136m2。一期建设水泥制品生产线2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2座,包装车间2座,成品库房4座,原料仓库2座,办公楼1栋,宿舍1座,门卫室1座;二期建设水泥制品生产线3条,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2座,包装车间2座,成品库房5座,门卫室1座。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20m2马路砖,300万块水泥标砖;二期生产规模为年产20m2马路砖,500万块水泥标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18%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车辆、机械冲洗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泥筒仓仓顶配套设有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配料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上料粉尘、砂石上料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砂石上料无组织粉尘经自然沉降、全封闭生产车间阻挡,配料料斗输送口设置喷雾装置。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经管道附壁引至厨房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浓度限值(油烟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用水在砖坯干燥养护过程中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砌块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合格品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