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0912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1 19:20:3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1日-20238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五家渠中基天兴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3400吨番茄项目

新湖农场

五家渠中基天兴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湖农场原第四监区新建日处理3400吨番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车间、锅炉房、库房、卸料池、变配电室等,共建设三条生产线,分别为日处理番茄1500吨、1000吨、900吨,总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番茄3400吨。项目总投资11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13%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独立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设临时生活区,无新增生活污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135t/h140t/h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不高于50mg/m3要求。

烂番茄及皮渣储存池、曝气沉砂池、生化池及污泥干化池设生物除臭剂喷雾装置,对产生恶臭区进行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恶臭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m3/h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烂果肉及籽皮外售用于制作饲料,沉淀池污泥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晾晒至含水率低于60%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供应厂家回收,废弃包装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新湖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新疆振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急锅炉项目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振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在现有厂区新建12t/h的燃气应急锅炉,配套软化水系统,采用低氮燃烧器同时配套设置再循环风机,锅炉仅为厂内生产提供蒸汽,待园区蒸汽管网覆盖后该锅炉停用并拆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1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8%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共设12t/h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治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烟气黑度≤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氮氧化物≤5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系统反冲洗排水、锅炉排污水均为清净下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与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油壶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纸箱集中回收后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处理装置生产厂家定期清运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