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1259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12:36:1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8日-202311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年出栏6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

106

新疆芳草湖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后,年出栏育成猪6万头,存栏保育猪10560头、育成猪22000头。主要建设保育舍2栋、育肥舍3栋、育成舍3栋, 6t/h燃气锅炉1台、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69.5万元,占总投资的9.66%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中要求(NOx≤50mg/m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物除臭、喷洒除臭剂、负压通风等除臭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NOx 0.218t/aSO2 0.144t/a、颗粒物0.032t/a。倍量替代指标:NOx 0.436t/aSO2 0.288t/a、颗粒物0.064t/a,从关停恒发纸业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经收集进入场区厌氧发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在场区厌氧发酵池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分区防渗的要求,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兽用医疗废物暂存间、粪污处理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猪粪经固液分离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通过自建的一套高温高压饱和蒸汽湿化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油脂定期外售,尸渣作为有机肥基料运至有机肥厂综合利用;污泥与液肥一并作为有机肥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芳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已完成公众参与

 

2

源益合伙企业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

103

新疆源益畜牧科技合伙企业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后,商品猪年存栏2.5万头,年出栏育肥猪5万头。主要建设育肥舍10栋、饲料库房1座、堆粪场1座、黑膜池2座、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7.5万元,占总投资的6.96%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吸附剂除臭、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经收集进入场区黑膜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在场区黑膜池对废水进行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分区防渗的要求,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黑膜池、堆粪场、干湿分离车间、危废暂存间、发电机房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规范化堆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渣、堆粪场堆肥猪粪作为有机肥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已完成公众参与

 

3

新疆合盛和商品猪养殖合伙企业

103

新疆合盛和商品猪养殖合伙企业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后,商品猪存栏量2.5万头,年出栏育肥猪5万头。主要建设育肥舍10栋、饲料库房1座、堆粪场1座、黑膜池2座、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7.5万元,占总投资的6.96%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吸附剂除臭、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经收集进入场区黑膜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在场区黑膜池对废水进行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分区防渗的要求,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黑膜池、堆粪场、干湿分离车间、危废暂存间、发电机房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规范化堆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渣、堆粪场堆肥猪粪作为有机肥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