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 12:24:2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六师环罚字〔2024〕2号 |
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91652302599168829Y |
罗永忠 |
我局于2023年11月2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24日,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大气帮扶组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硫化工段正在生产中,硫化工段DA002排放口配套的活性炭+光氧设施引风机正在运行,光氧设置有八组开关,其中七组没有开启,光氧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3.388万元 |
202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