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10:44:3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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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14万吨年1,4丁二醇) |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