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0219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6:51:4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 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 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现对新疆鸿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见附件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清单

 

 

 

 

 

第六师生态环境局 

20231211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清单

排污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所在县(市)

行业类 

有效期限

新疆鸿禹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

91659004MA77A8002P001Q

五家渠经济 技术开发区 东工业园区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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