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0472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9 11:13:1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新疆金诚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105团

新疆金诚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水带生产线1条,建成后企业总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废旧滴灌带5000吨,年产滴灌带2500吨、水带1000吨。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8.2%。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造粒工段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成品生产车间滴灌带、水带挤出工段有机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造粒工段及灌带、水带挤出工段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2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新增VOCs排放0.5922t/a,所需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VOCs1.1844t/a,从关停呼图壁芳草湖郑友废膜加工厂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105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泥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分拣废物在厂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105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新疆中禾管业有限公司

北工业区

新疆中禾管业有限公司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新疆天茂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2#车间,新建新型玻璃夹砂管道连续缠绕生产线2条,堆场、生活办公区等公用及储运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1.6万平方米各规格玻璃钢夹砂管道。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58%。

你公司拟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北一东街1759号,租赁新疆天茂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2#车间,新建新型玻璃夹砂管道连续缠绕生产线2条,堆场、生活办公区等公用及储运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1.6万平方米各规格玻璃钢夹砂管道。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58%。

二、根据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和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瑞霖研究院评估发〔2024〕六师第17号),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配料、制衬固化、缠绕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修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2.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0.1125t/a、颗粒物0.0175t/a。倍量替代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225t/a、颗粒物0.035t/a,颗粒物从关停新疆恒发纸业有限公司减排量中支付,挥发性有机物从关停呼图壁县芳草湖润田颗粒厂减排量中支付。

)项目生产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边角料、不合格品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3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东工业区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建废活性炭再生生产线、电加热再生炉、水冷转换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旋风分离器、脱酸喷淋塔及附属设施。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再生活性炭1881t/a(含水率2%),回用于谷氨酸钠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81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21%。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生炉再生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下料工序粉尘、打包工序粉尘、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均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塔+电除雾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3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100mg/m3、0.43kg/h)。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氯化氢0.2mg/m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预处理废水(包含厢式压滤机压滤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后与现状废水混合排放,最终排入梧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设施收集的除尘灰全部掺入再生活性炭中综合利用,废活性炭运至厂区动力站作为燃料燃烧处理。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4

年产1万吨微生物菌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北工业片区

新疆航天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在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片区和顺路以北、五蔡路以西建设微生物菌剂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座厂房,1座办公楼,1座食堂宿舍楼,并配套建设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微生物菌剂1万吨,其中粉剂0.3万吨,水剂0.7万吨。项目总投资7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0.67%。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独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依托市政污水管网;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接种、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引风机引入废气收集管道,由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干燥工序设两台2t/h燃气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建设1台10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气+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接种、发酵工序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干燥工序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限制要求(NOx50mg/m3)。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1.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2078t/a、NOx1.398t/a、SO20.511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4156t/a、NOx2.796t/a、SO21.022t/a,,从关停新疆恒发纸业有限公司削减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车间清洁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统一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实验室废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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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北工业片区

新疆适源锦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同时新建3栋生产厂房,新建处理各种玉米有机渣类生产线3条、生物有机肥生产线2条、动植物油脂加工生产线3条、饲料级动物营养素和添加剂4条,配套建设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辅助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20万吨饲料综合利用、年产3万吨动植物油脂、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年产9万吨饲料级动物营养素和添加剂。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61%。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及地面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动植物油车间使用1台2t/h天然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动植物油车间使用1台4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作为生产供热,2#动植物油车间加热熔炼、压榨、过滤过程产生的油烟经油气分离+冷凝器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一同经喷淋处理系统处理,最终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3#动植物油车间使用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为生产供热,采用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喷浆玉米胚芽粕饲料生产车间使用1台4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为热源,烟气及物料粉尘经沙克龙除尘器除尘,经喷淋塔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4)营养素车间1#生产线烘干工序使用1台4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为热源,烟气及物料粉尘经沙克龙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5)营养素车间1#生产线冷却工序颗粒物经沙克龙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6)营养素车间2#生产线破碎、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生物有机肥车间(1#、2#生产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分别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8、DA009)。

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限值要求(NOx 50mg/m3);天然气燃烧机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生产工序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项目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3.22t/a、NOx0.81t/a、SO20.16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6.44t/a、NOx1.62t/a、SO20.32t/a,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关停新疆恒发纸业有限公司减排量中支付。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日常只进行补水,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喷淋废水,更换的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储存;设备维修、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新疆金澳达油脂有限公司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渣饼由吨袋包装后外售饲料企业利用;动植物油炼制产生的皂脚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103平台、奇105平台、奇106平台、奇107平台、奇201平台钻试工程

红旗农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红旗农场建设奇103平台、奇105平台、奇106平台、奇107平台、奇201平台钻试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钻10口评价井,分别为(奇103-1H、奇103-2H、奇105、奇106H、奇106-3H、奇107、奇201-2-2、奇201-2-3、奇2-3-2、奇2-3-3),井型均为水平井,钻井总进尺35934m,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192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32%。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柴油机烟气管理,确保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柴油,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及试油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钻井施工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回收利用,洗井作业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拉运至吉祥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钻井岩屑及泥浆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一开为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经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钻井平台综合利用,不满足综合利用要求的委托有资质的岩屑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二开为油基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落地油、机械设备废油、废弃防渗膜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钻试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并持续动态优化调整,重点做好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