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1 13:33:5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六师环罚〔2024〕4号 |
新疆永筑重钢科技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76MEJ3U |
杨晓强 |
我局于2024年4月7日对3月20日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帮扶组检查该公司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喷涂车间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厂房天窗自然逸散至外界大气,VOCs污染治理设施(RCO)未运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6.25万元 |
2024.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