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6 10:49:5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六师环罚〔2024〕10号 |
新疆净源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652327313477336D |
李宇豪 |
我局于2024年5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年产10万吨高效脱硫剂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24年1月租用新疆豫鑫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和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已新建1台磨粉机、2个贮存罐(每个罐120立方米)、1台消化器,未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1.18万元 |
202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