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高品质番茄酱产能升级及配套锅炉改造项目 |
土墩子农场 |
阜康市祥丰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日处理1000吨番茄酱生产线1条,拆除原有1台25t/h燃煤热水锅炉,新建3台燃气锅炉(1台4t/h、1台15t/h和1台20t/h)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469%。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3台燃气锅炉(1台4t/h、1台15t/h和1台20t/h),锅炉燃烧废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最终分别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在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标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气浮处理,处理规模为168m3/h),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最高允许值中的A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用水水质》(GB/T25499-2010)中相关标准后,一部分用于项目区绿化,另一部分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第六师土墩子农场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线监测废液由在线监测维护公司带走合规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随即带走处理再生;生烂番茄、番茄皮、籽收集后外售附近养殖场用作做牲畜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有机肥料原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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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