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0890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8-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5 12:50:5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103团杰华番茄日处理4000t番茄热破/冷破番茄酱生产线建设项目

103团

新疆杰华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1500t/d番茄热破/冷破番茄酱生产线、1条1000t/d番茄热破/冷破预蒸发生产线,建设2台40t/h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番茄酱26667吨,产品主要为220升/1320L吨箱无菌袋大包装。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78%。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2台40t/h燃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最终分别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在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标准值要求。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1.226t/a、二氧化硫0.24t/a、氮氧化物2.808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2.452t/a、二氧化硫0.48t/a、氮氧化物5.616t/a,总量指标从关停新疆恒发纸业有限公司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物理法)+加药絮凝沉淀(化学法)+缺氧+生物好氧池+二沉池(物理法),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h),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用水水质》(GB/T 25499-201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地及厂区周围林带绿化灌溉。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线监测废液由在线监测维护公司带走合规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随即带走处理再生;生烂番茄、番茄皮、籽收集后外售附近养殖场用作做牲畜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有机肥料原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新疆正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20万吨煤炭初加工建设项目

奇台农场

新疆正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全封闭彩钢结构车间、1幢办公生活用房,建设破碎、筛分及烘干设备等。项目仅进行煤炭烘干、破碎和筛分,不进行洗煤,年加工处理原煤20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35%。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煤装卸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两条生产线入料、破碎、筛分过程分别在给料斗入口上方设置三侧围挡集尘罩,入料侧设置橡胶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管道,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99%)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废气排放浓度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项目设置1台2t/h生物质直燃式热风炉,使用生物质燃料,烘干废气及热风炉烟气经防爆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兵环发〔2019〕139号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项目设置封闭式厂房,设置全封闭皮带输送机,给料斗入口设置三侧围挡集尘罩,入料侧设置橡胶软帘,加强道路硬化,定时清扫洒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4.007t/a、二氧化硫1.136t/a、氮氧化物3.406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拉运至奇台农场总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综合利用用于土壤改良,煤矸石外售周边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