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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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立方米挤塑保温板及30万平方米免拆模板保温一体板项目 |
兵团建材工业园 |
新疆科斯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水木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你公司拟租赁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五家渠波尔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生产车间及2#生产车间南段,其中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000m2,均为地上建筑。1#生产车间安装免拆模板保温一体板生产线,2#生产车间内安装设挤塑保温板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区、成品区、实验室及库房,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挤塑保温板20万m3,年产免拆模板保温一体板30万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6%。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挤塑保温板生产车间挤出废气通过中央集气装置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免拆模板保温一体板生产车间水泥筒仓呼吸口均配套布袋除尘器,搅拌及切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挤塑保温板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免拆模板保温一体板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处理,物料密闭输送,项目切割采用湿法切割,同时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07t/a,挥发性有机物0.56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14t/a,挥发性有机物1.12t/a,挥发性有机物从关停恒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减排量中支付,颗粒物从关停新疆恒发纸业有限公司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或用于原料配料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催化剂由设备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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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