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鼎力建材(五家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混凝土管桩项目 |
兵团建材工业园 |
鼎力建材(五家渠)有限公司 |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508m2,建设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50万米混凝土管桩。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01%。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搅拌机上料口安装集气罩,上料口及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建设1台4t/h的醇基燃料锅炉,燃烧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粉尘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排放限值(10mg/m3);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油锅炉标准(颗粒物≤30mg/m3,SO2≤100mg/m3,NOx≤200mg/m3,烟气黑度≤1)。粉状物料的装卸及转运粉尘由筒仓自带袋式单体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沙子、碎石堆场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堆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醇基燃料储存产生的少量逸散废气(非甲烷总烃计)经车间排风扇通风外排。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52t/a,SO20.06t/a、NOx0.177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104t/a,SO20.12t/a、NOx0.354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软化水装置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日常洒水、绿化,生活污水与锅炉排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梧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灰、碎渣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铁屑、边角料、钢筋、焊渣等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模具清理物返回工序利用,废脱模剂桶、醇基废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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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