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年产1.8万吨异亮氨酸项目 |
北工业区 |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一条年产1.8万吨饲料级异亮氨酸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利旧改造,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608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6.22%。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种子培养废气、大罐发酵废气经汽水分离+尾气灭菌+冷凝+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提取工序废气经1套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液态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温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物料卸(出、放)过程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加强设备、管线和仪表的日常维护。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2.819t/a、颗粒物为0.54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同时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陶瓷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截留液收集后回用于苏氨酸低含量工段,母液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年产30万吨复混(合)肥料综合项目,废活性炭再生循环利用,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已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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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万吨异亮氨酸项目 |
北工业区 |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你公司拟对对现有10万吨/年谷氨酸钠生产项目发酵、提取车间进行改造,改造为异亮氨酸生产车间,建设一条年产1.8万吨饲料级异亮氨酸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利旧改造,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608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6.22%。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种子培养废气、大罐发酵废气经汽水分离+尾气灭菌+冷凝+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提取工序废气经1套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废气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提取工序废气共用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液态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温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物料卸(出、放)过程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加强设备、管线和仪表的日常维护。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2.819t/a、颗粒物为0.54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同时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陶瓷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截留液收集后回用于苏氨酸低含量工段,母液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年产30万吨复混(合)肥料综合项目,废活性炭再生循环利用,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五家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已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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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