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1448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1-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11:02:3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呼图壁县芳草湖绿农地膜加工厂滴灌带地膜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芳草湖农场

呼图壁县芳草湖绿农地膜加工厂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滴灌带地膜加工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滴灌带生产线6条(其中侧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4条、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2条)、水带生产线2条、地膜生产线2条、造粒生产线2条,新建1座半封闭式原料堆放区,各类生产用房及办公用房均在现有基础上改造。设计生产规模为再生聚乙烯颗粒5100t/a、侧翼迷宫式滴灌带800t/a、贴片式滴灌带1200t/a、水带1400t/a、地膜500t/a。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5.87%。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芳草湖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2000无量纲)。采用封闭式车间,规范安装集气罩,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及粉尘无组织排放;造粒生产线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减少破碎粉尘的产生;废旧滴灌带堆放区域设置为半封闭堆场,物料均进行篷布覆盖。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厂界排放限值要求(20无量纲)。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1.1t/a,颗粒物0.18t/a,所需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VOCs:2.2t/a,颗粒物0.36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运至芳草湖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油桶均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回用于造粒生产线;分选废料、沉淀池泥砂、挤出机废滤网、布袋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呼图壁县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36000瓶/小时无菌灌装生产包装及制成品生产项目

北工业园

新疆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购置并安装36000瓶/小时无菌灌装生产线1条,24000瓶/小时碳酸饮料生产线1条,年产约2亿瓶饮料;瓶坯生产线3条,年产约2.5亿只瓶坯(2亿自用,其他作为产品外售),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37%。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2台燃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1台6t/h锅炉日常使用,1台3t/h应急使用不同时开启),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烟气黑度≤1),同时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印发<“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注塑、吹塑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可视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处理,物料密闭输送,同时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2.025t/a,颗粒物0.374t/a,氮氧化物0.567t/a,二氧化硫0.374t/a,迁建后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164t/a,二氧化硫0.164t/a,倍量替代后污染物总量为:颗粒物0.328t/a,二氧化硫0.328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由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加药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规模60m3/d)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瓶坯收集后外售处置,废RO膜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茶渣定期清理外委处置,糖渣、废纱布以及少量废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年产3000万块环保路面砖、1000万块路沿石、一万套预制检查井等水泥制品项目

建工师

新疆疆业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水木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区内设生产区、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计划购置水泥制品生产线2条,安装搅拌机、全自动砌块成型机、路缘石成型机、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万块环保路面砖、1000万块路沿石、一万套预制检查井。项目总投资315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98%。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上方呼吸阀处均安装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最终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项目配料机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及软帘,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排放限值(10mg/m3)项目堆场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通过定期洒水降尘,采取加盖防尘网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通过对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等密封措施,以及每天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运输产生的扬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87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174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用水、养护用水及洒扫用水均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包装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机构或企业,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