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固废处置项目规划建设迟缓。开发区未积极主动研究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问题,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导致开发区工业固废暂存场堆存工业固废达240万吨,堆存高度超过设计标准近1米。园区固废处置和利用现状,无法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和园区的发展需求,将制约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
完成现有固废暂存场安全封库,推进园区固废合理规划处置并综合利用。
四、整改措施
(一)完成固废暂存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按照后评价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并实施封场管理,逐步消化固废存量。
(二)编制《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开发区固废暂存场二期工程;引入大宗固废处置企业落地,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80%。
五、完成情况
(一)2021年11月完成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暂存场后评价,并向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备案;按照后评价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并实施临时封场管理,2023年12月以来,依托园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消纳现有固废存量,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
(二)2020年11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4月完成开发区固废暂存场二期工程建设并完成竣工验收;园区新引进4家大宗固废处置企业落地,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经测算,开发区固废综合利用率满足80%的能力。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4-5829270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4-5829009(传真):0994-582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