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5-000263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0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4 18:57:5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六师环罚〔20251

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

91659004697802459N

张小明

我局于2024年11月6日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反应釜D号烟囱DA010、反应釜F号烟囱DA012排放口开展监测,2024年11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No.PSBO4BET1544825H9Z)显示,你公司反应釜D号烟囱(DA010)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平均值586mg/m³,超出排污许可浓度(100mg/m³)的要求,超标倍数4.86倍,反应釜F号烟囱(DA012)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平均值275mg/m³,超出排污许可浓度(100mg/m³)的要求,超标倍数1.75倍。存在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27.86万元

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