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18:03:5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六师环罚〔2025〕11号 |
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
91659004773476465J |
袁永胜 |
我局于2025年1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27日0时至2025年1月3日,五家渠市处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橙色或红色)。2025年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第六师五家渠市处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该公司现场未生产,调取该公司种衣剂生产台账,该公司种子制剂生产车间自2024年12月13日—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存在开机生产现象,累计生产4641桶,每桶25公斤,共计生产116.025吨,未落实停产措施。存在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限制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罚款8.54万元 |
202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