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5-000492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0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19:56: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3日-2025612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报废农机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北工业园

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积5530平方米,项目东侧为厂区绿化带,西侧为厂内停车区,北侧为堆场,南侧为厂房。将原有的调试车间进行改造,新增一条农机拆解生产线,新建一间1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建成后可年回收拆解700台报废农用机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8%。

(一)施工期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厂房改造过程中的施工作业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油液抽取前和抽取后均在密闭容器内封存,废油液抽取配VOCs处理装置;报废农机在拆解后较大部件采用离子切割;厂地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控制进出厂区车辆速度,选用清洁燃料;加强厂区绿化。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达到园区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在拆解车间东侧新建1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原有喷塑生产线配套的危废暂存间拆除不再使用。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该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分区暂存,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年产10万米(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除外)特种线缆项目

东工业园

新疆信都线缆有限公司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为新建设一条年产10万米电线电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号、2号、3号厂房电线电缆生产过程中挤塑、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负压集气罩+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排放量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厂房内定期洒水降尘,厂房周边进行绿化,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废液、含废拉丝液金属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拉丝液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线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