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水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水利局为师行政工作部门,五家渠市水利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水利局与五家渠市水利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水利局),正处级。
师市水利局在师市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师市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师市水利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师市水资源发展规划、河湖流域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师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师市水资源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拟订师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团(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师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工程设计,提出师市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师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师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师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师市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师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师市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开展师市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师市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师市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师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师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团场连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等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兵地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师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师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师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兵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师市各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师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师市水利局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
(一)业务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等工作。组织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团场兵地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水利行业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师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师市水资源费的征收及监督使用。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师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师市水资源公报。承担师市各团场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监督水资源调度、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师市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师市管辖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开展师市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及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二)业务二科
主要职责:拟定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师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提出师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前期费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团场连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组织师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及监督使用;审核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兵团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流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行业工程质量、造价、监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河湖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相关工作。
(三)师市水政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1.组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水利建设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水库、灌区、河湖、水电站等工程的安全运行。2.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3.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4.督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5.开展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水利培训工作。6.承担师市辖区内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处理水事纠纷,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等工作。7.审查规划内涉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方案和工程设计。
(四)师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日常业务工作,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用水计划。2.组织实施节约用水规划,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等非税收入。3.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河湖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承办水资源、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环境监测和河湖水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4.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承担师市辖区内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协调农牧区水利工作,负责水利改革创新、水利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连队饮水安全、灌区灌溉实验和节水灌溉工作。6.组织实施水文站网规划,指导水文监测工作,发布水文信息、情报预报。7.组织编制河湖水系保护规划,实施水利工程和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师市河长制办公室具体事务工作。
(五)师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水利发展规划,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建议,承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2.组织编制年度引供水计划,开展生活、生产和生态供水工作和引、配水工作,水量计量和水费计收,并配水到斗口,落实防洪抗旱预案。3.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承担团 (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运行指导团(镇)供水工作。4.组织实施灌区信息化规划,承担师市基础水文工作,实施灌区量水自动化。5.依法保护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依法处理供水过程中违规取水和人为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协调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6.负责斗渠以上 (不含斗渠)骨干水利工程、公益性河道、堤防和农村人饮工程管理和运行维护。
三、办公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1157号农水大厦二楼、六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冬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0994-5672565
六、领导信息
张文超 男 汉族 师市水利局 党组书记、局长
邱文忠 男 汉族 师市水利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兆东 男 汉族 师市水利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兴刚 男 汉族 师市水利局 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