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0026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0:22:5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城市管理局1 编辑:城市管理局1 阅读量:

城市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组织机构

(一)城市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城市管理局,为师行政工作部门,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城市管理局与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城市管理局),正处级,对外加挂第六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五家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六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五家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为隶属于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三)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第六师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挂五家渠市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为隶属于师市城市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相关职能

(一)城市管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师市关于城镇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研究拟订城镇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师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整合工作力量,指挥监督、考核评价师市城市管理工作。

3.拟订师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许经营和安全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4.负责师市城镇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拟订师市城镇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师市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师市市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建设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设施管理制度规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道路、防汛强排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监督管理及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师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各类绿化用地的监督管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古树古木保护工作。

8.推进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指导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案件或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师市范围执法巡查、监督及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考核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行使师市确定的城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0.负责数字化城市(镇)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管理和城管执法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数字化城镇管理系统对城镇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

11.组织开展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镇管理有关行政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12.负责城镇运行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3.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防汛、道路清融雪、公园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和燃气、供热的应急指导工作。

14.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

2.以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城镇团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能。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兵师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城市道路、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养护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城区垃圾清运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护栏损坏补偿费、绿化费等费用;承担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5.指导检查市容环境卫生、节假日的城市装扮工作,指导城市、团(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依据批准的政府投资市政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办理市政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组织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等工作,向使用单位移交市政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7.负责12319城管热线、数字化城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解决各类民生诉求。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二)局综合科 负责人刘志林 联系电话:0994-5678238

(二)执法支队综合科 负责人:岳强 联系电话:0994-5800621

(三)市政中心综合办负责人:王娟 联系电话:0994-5675362

四、办公地址

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四楼

五、办公时间

夏季:早上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冬季:早上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六、领导信息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 局长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原跃军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 副局长

任昌明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

沈卫江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副支队长

王多军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副支队长

刘发林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任

郭晓龙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副主任

杨军年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