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兵团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研究拟定师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师市公安工作。
(二)维护师市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师市辖区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管理师市辖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七)管理师市辖区内防火监督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
(八)负责师市范围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师市辖区内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管理师市辖区内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师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师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制业务建设;
(十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査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十七)负责师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师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联系方式
办 公 室:0994——5615290
督察 支队:0994——5615307
消防 支队:0994——5615293
交警 支队:0994——5804122
信 访 办:0994——5615228
户 政 科:0994——5615234
车 管 所:0994——5810997
驻局纪检组:0994——561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