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26 11:36:2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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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幸福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对面树木之间的健身器材的建议》(第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方便居民休闲娱乐,在不影响树木及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我局同意在青湖北路党群服务中心前安装健身器材、休闲椅及宣传栏等设施,此举措既能为市民提供健身休闲和宣传教育平台,又能够防治车辆停靠。但由于该健身器材的设置和安装为师市文旅局统筹,我局历来无安装健身器材的专项资金,经与文旅局沟通,今年统筹的健身器材已全部分配至各街道和团场,如社区仍需追加,可通过街道向师市申请此项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