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7-14 12:30:1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冉勇
编辑: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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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复函
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101团南区教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5号)收悉。经与师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请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公民同招的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与招生条件同政策。关于设立集体户籍问题,请按照相关户籍政策实施,但要与高考考生户籍政策相结合,落实相关政策。此外,青湖镇已将金科实验中学疫情防控工作纳入镇疫情防控体系范围,配备了防疫物资,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