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0756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7-14 12:30:1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冉勇 编辑:冉勇 阅读量:

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5号建议的复函

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101团南区教育产业发展的建议》(5号)收悉。经与师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请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公民同招的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与招生条件同政策。关于设立集体户籍问题,请按照相关户籍政策实施,但要与高考考生户籍政策相结合,落实相关政策。此外,青湖镇已将金科实验中学疫情防控工作纳入镇疫情防控体系范围,配备了防疫物资,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