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五家渠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五家渠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邓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物业公共收益合理分配和资金监管的建议》(第49号)收悉。经住建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师市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解决师市物业管理面临的各项难点问题,师市住建局积极研究制定了《第六师五家渠市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第六师五家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今年以来,为强化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职能力。师市住建局通过集中培训、召开现场会以干代培、印发学习资料自学等方式加强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年初印刷了150套物业管理培训学习资料、20000份物业知识宣传折页分发给各团(镇)、五家渠市各街道,要求各团(镇)经发办、五家渠市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工作。上半年共开展宣传培训4场次,300余人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第六师五家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接受业主监督,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七)监督管理业主共有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如何使用、支取、存储、公示,小区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公共收益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单独设账,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管理,或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管理。
下一步,师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团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培训力度。全面促进师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