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7 16:46:48
来源:101团青湖镇城镇管理中心
作者:101团青湖镇城镇管理中心
编辑:崔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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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湖镇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复函
陈广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101团青湖镇金科廊桥水乡一期小区配套养护、恢复路灯供电的建议》(第7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在原有修建配套设施内部道路养护移交高洁市政公司管理,管理范围包括: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维修路灯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目前已有两家物业公司入住,环境卫生及绿化得到了改善。团镇也会同时加大对高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有效提高我单位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度。
针对您提出的为道路两侧灯辅设地埋线电缆线,将路灯照明供电线路接入市政用电,恢复供电照明后可提升居住条件,减少居民出行安全隐患的建议。经实地查看,辖区的基础照明设备完善,经与师市供电局沟通增容增量需要增设一条专线,该项目招投标程序已结束,现在中标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修,路灯照明供电已正常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101团青湖镇城镇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