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12:07:08
来源: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崔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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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邓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阳光康居二期小区健身广场升级改造建议》(第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4年5月14日,收到人大建议后,我局派专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对小区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并与人大代表沟通,对拟改造的设施做初步预算。2024年5月15日,我局就此建议向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微实事”资金。2024年6月24日,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微实事” 资金使用批复,资金使用目录中包含此建议申请。我局积极与政府办、财政局沟通对接,并将批复情况向代表报告,待资金下发后,增设相关设施,方便居民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