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20年7月-9月)
师市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20年7月-9月)
师市党委组织部
师市党委决定:
张莉同志任师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蔡玲玲同志任师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师市党办、师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彬同志师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袁俊民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台办、侨办)常务副部长;
王小莉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台办、侨办)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陈兆林同志任五家渠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免去芳草湖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唐珺同志任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荣江涛同志任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明同志任五家渠垦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免去奇台垦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朱立星同志任芳草湖垦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试用期一年);
王成同志任奇台垦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乔明革同志奇台垦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汪安江同志任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五家渠市(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李斌同志任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莉同志任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富强任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奇台农场三级调研员职级;
李文同志任师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新红同志任师市工会党组书记;
免去李红同志芳草湖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马军同志任师市疾控中心主任,免去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书明同志任101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彩彩同志任102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卿同志103团党委常委、副团长职务;
魏兆海同志任新湖农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师市党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职级;
张风团同志任共青团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试用期一年);
吴秀花同志任土墩子农场常委常委、副政委(试用期一年);
潘本华同志任六运湖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林大全同志任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荣霞同志兼任101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李锋同志兼任102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曹刚同志兼任103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左恩远同志兼任105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张文超同志兼任106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王东同志兼任新湖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张立同志兼任芳草湖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韩来用同志兼任共青团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项伟同志兼任六运湖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刘志勇同志兼任土墩子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宋文彬同志兼任红旗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李晓震同志兼任奇台农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赵奎同志兼任北塔山牧场党委政法委书记;
江广利同志任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五家渠第一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李建江同志任五家渠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免去五家渠第一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职务;
王东同志任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胡永蕙同志五家渠市人大二级调研员职级,并批准退休;
免去鄢军同志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办公室(信访局、外事办、档案局)一级调研员职级,并批准退休;
免去刘生江同志五家渠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并批准退休;
免去白杨同志第六师医院院长职务,并批准退休。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均为时任职务,按时间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