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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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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20年4月-6月)

发布时间:2021-01-18 01:03:1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编辑: 阅读量:
 

师市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204-6月)

师市党委组织部

师市党委决定:

 鄢军同志任师市党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免去五家渠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英玉军同志任师市党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免去五家渠市政府党组成员、师市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杨忠军同志任五家渠市政协党组书记,免去五家渠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王春晖同志任五家渠市政协党组成员,兼任师市文旅局局长,免去五家渠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以贵同志五家渠市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马文梅同志五家渠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王霞同志任师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免去五家渠市人大党组成员职务;

 李兵同志任师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免去师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职务;

 朱强同志任师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第六师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永刚同志任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第六师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第六师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浩铭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师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马忠国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红旗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职务;

 易国华同志任师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免去师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立宏同志任师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免去师市教育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为民同志任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杨根茂同志任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骞同志任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民杰同志任师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兼任国资委主任,免去师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宏波同志任师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免去师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周雁同志任师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免去师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付英同志第六师101团党委常委、副团长职务(挂职);

 免去杨科生同志师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职级,并批准提前退休;

 免去刘国庆同志师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组长职务,并批准提前退休;

 李刚同志任105团党委副书记、团长,免去102团党委副书记、团长职务;

 李小斌同志任106团党委书记、政委,免去106团团长职务;

 邓丽慧同志任六运湖农场党委书记、政委,免去105团党委副书记、团长职务;

 王湃同志任师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免去曹阳同志师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台办、侨办)常务副部长职务;

 王务兵同志任第六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免去师市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东同志任师市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新湖农场党委常委职务;

 李彬同志任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林淑君同志任师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鸽同志任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免去奇台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峻同志任第六师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戴建辉同志任奇台医院党委书记,免去奇台医院副院长职务;

 徐亮同志任师市纪委常委,免去师市纪委监委派驻奇台垦区纪检组组长职务;

 谢强同志任师市纪委常委,免去师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批准徐运同志提前退休;

 王辉同志任师市直党工委书记,免去师市纪委常委职务;

 高东磊同志任第六师统计局局长,免去师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刘为民同志任五家渠市人大三级调研员,免去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静同志任师市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免去101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吴雪红同志任师市党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六运湖农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云清同志任师市党委第五巡察组四级调研员,免去102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刘传明同志任师市科技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军户农场三级调研员职级;

 宋新疆同志任师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免去101团四级调研员职级;

 陈文军同志任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师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兴国同志任师市水利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共青团农场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飞云同志任师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免去芳草湖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杜京同志任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马文华同志任师市审计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土墩子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彭冬同志任师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武磊同志任103团党委常委,免去103团党委副书记职务;

 王智海同志任105团党委常委、副团长,免去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优同志任芳草湖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北塔山牧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郭霞同志任共青团农场党委常委,免去共青团农场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静同志任六运湖农场副政委,免去六运湖农场副场长职务;

 许婧同志任奇台农场党委常委,免去奇台农场党委副书记职务;

 方瑛同志任师市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师市传媒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卞凌江同志五家渠高级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同时免去职级),转为专业技术人员;

 王玉明同志任五家渠市人大二级调研员;

 吴岢峰同志兼任师市党委老干部局局长;

 周青松同志任师市工会党组成员,免去101团党委常委职务;

 免去李超峰同志102团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王东同志任新湖农场党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连武同志任五家渠第一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家东同志任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高燕同志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王冬梅同志五家渠市政协三级调研员职级,并批准退休;

 免去范淑萍同志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并批准退休;

 批准后新山同志退休;

 批准孙丽杰同志退休;

 陈广成同志任师市党委巡察办主任,免去师市党委巡察二组副组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均为时任职务,按时间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