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为师行政工作部门,五家渠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与五家渠市司法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司法局),正处级。
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师市司法局,接受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师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一、师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师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师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承担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镇、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复核、报批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四)负责师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
(五)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工作。
(七)承担师市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师市中长期规划建议。
(八)负责师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师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九)承担统筹推进法治师市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师市各部门、团场(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十)完成师市党委、师市和兵团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师市司法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 0994-5718311
政策法规研究科 0994-5718321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0994-5718318
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0994-5718328
政治处 0994-5718335
三、办公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1318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冬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0994-57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