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1054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1:02:5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农业农村局 编辑:农业农村局 阅读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农业农村师行政工作部门,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农业农村局与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农业农村局),正处级,对外加挂师市畜牧兽医局、师市乡村振兴局牌子。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兵团、师市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师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军垦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指导团场连队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推动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师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师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师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兵团、师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师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工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师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团场连队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团场连队全面进步、农工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六)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负责人:何志刚 联系电话:0994-5808051

产业发展 负责人:樊洪涛 联系电话:0994-5804026

规划建设 负责人:周鹏 联系电话:0994-5800629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楼

办公时间: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负责人:彭安业  联系电话:0994-580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