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1-002211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7 17:53:2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编辑:张敏 阅读量:


一、师市发改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国家、兵团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负责师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师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师市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统筹提出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价格管理政策,制定和调整自治区授权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研究师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师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落实国家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兵团财政投资、师市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师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安排师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师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和兵团规定,拟订师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师市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指导和协调师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师市招投标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措施。负责师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师市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负责师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七)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师市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提出师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师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师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师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拟订师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师市储备粮规模、收储和动用的建议。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师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师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定师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二)负责师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师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拟订师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师市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师市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师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节能监察职责。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编制、衔接对口援疆综合规划。负责推动对口援疆省市加大产业援疆力度。推动援疆省市与师市合作共建园区;深化一县(市、区)支援一团场模式;督促指导援疆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援疆工作。负责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沟通联络。

(十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师党委扶贫开发部署要求,研究拟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协调师市人财物等扶贫资源,协调拟定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十八)落实师市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重点团场扶持标准,对计划退出的贫困团场进行初步验收。

(十九)负责师市贫困对象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数据更新、信息发布和扶贫信息库的运行管理。

(二十)承担贫困团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的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二十一)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团场、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扶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组织师直有关部门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全社会扶贫工作。

(二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大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师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师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师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牵头,承担师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师市商务局等部门协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3)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师市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师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师市商务局等部门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师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师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师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师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师市发改委内设机构及委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信访、财务、资产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本部门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审查、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业务工作,督导检查本部门科室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负责师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经济贸易、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粮食、棉花、化肥、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购销、供应、储备管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师市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专项计划的审批、审查、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师市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指导全师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监测、预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负责承担代管50团主体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全权实施干部人事、财政和税收、计划和统计、土地和工商、社会事务等管理,加快推进团场建镇工作、临港产业园建设,以产业发展促进职工多元增收,确保脱贫不返贫。负责指导编制、衔接对口授疆综合规划。负责推动对口援疆省市加大产业援疆力度。推动援疆省市与师市合作共建园区;深化一县(市、区)支援一团场模式;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申报、可研、评审、计划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督促指导援疆项目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形象进度的统计和上报:指导做好项目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援疆工作。负责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沟通联络。

(二)规划投资科

负责组织研究并提出师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分析师市经济形势,提出调控目标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师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分析师市农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师市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有关扶贫工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重要报告;负责扶贫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督查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机制精准落地;负责研究提出促进贫困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扶贫信息搜集和扶贫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业务考核检查;开展师市扶贫系统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制师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项目管理费管理工作;落实小额信贷扶贫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贴息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组织贫困团场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师市帮扶地方工作; 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团场、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扶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扶贫开发统计、贫困户建档立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贫困监测,监督检查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扶贫开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指导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师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分析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发布投资信息;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师市外债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安全识别、事后监督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安全审查工作。汇总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产业协调科

负责分析师市工业、服务业和建筑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行业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服务业和建筑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工业、服务业和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权限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相关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师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综合分析师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师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并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提出师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担节能监察职责。组织拟订师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统筹能源发展,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能源专项规划和计划:承担能源的行业管理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与供需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对师市辖区内煤矿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师市交通运输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铁路建设协调工作。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师市经济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一)负责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提出评守意见、重大项目和规划的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运行,对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定额等开展研究。

(二)负责市场价格统计、监测、预警、统计报告制度,为师市宏观调控服务,收集、整理、发布、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受理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价格认定事项,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级各部门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加工处理、存储管理、安全保障、交换共享及推广应用相关服务。

(四)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监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参加煤炭建设项目竣工投产验收,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进行认证;核验上报优质工程和优秀设计,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用品的技术标准,检查工程(产品)质量;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质量纠纷仲裁,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等职责。

(五)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军粮供应政策,筹措协调辖区军需粮源,确保驻疆部队军粮供应和师市应急维稳粮食保障。拟定粮库、物资储备库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油和物资储备安全仓储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敦灾物资的采购、接收、储备、回收和调运等工作;做好救灾物资验收入库、日常维护和紧急调运等工作。负责粮库、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六) 受发改委委托,协助做好电力、煤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编制、评估评定,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国家、兵团关于电力、煤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重大规划、计划、项目、政策的实施;

(七)完成师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四楼东侧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冬季时间:法定工作时间(10:00-14:00,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0994-5800691

六、领导信息

王新东  男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组书记、主任

林淑君  女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

石  峰   男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吕德文  男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主任

齐宏涛  男  汉族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