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师行政工作部门,五家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五家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师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师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团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师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师市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职工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的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兵团、师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师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执行相关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师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师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师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师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师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师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师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朱恒德 联系电话:0994-5800228
(二)业务科 负责人:李兆鹏 联系电话:0994-5802813
办公地址: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3楼
办公时间:夏季:早上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冬季:早上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负责人:王务兵 联系电话:0994-580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