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示 (2024年第40号)
发布时间:2024-11-26 13:14:0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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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示
(2024年第40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拟认定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级标准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取消其资格。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戴宝定 电话:0994-5800540,5806017(传真)
邮编:831300
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