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一场分公司等十九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通告 (2024年第46号)
发布时间:2024-12-20 18:15:4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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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一场分公司等十九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通告
(2024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复评、公示等程序,核准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一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二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三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四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六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新湖七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一〇六团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一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二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三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四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五场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芳草湖六场分公司、新疆芳草湖准噶尔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一〇二团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一〇三团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共青团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枣园分公司、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一〇五团分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达标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如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信函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达标认定。
监督电话:0994-5807626
通信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邮编:831300
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