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5-000305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3 16:43:5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阅读量:

关于《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412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出台后,师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师市工贸、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实际,全面分析各企业的安全风险后,确定将46家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同时将67家一般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合理测算了执法天数,最终形成了《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工贸、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三、执法计划特点

一是执法事项更加精准。《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了2025年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及法律法规依据,精准聚焦执法检查内容。

二是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建立行政执法人员驻企跟班锻炼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流程,简化繁琐的手续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结合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对安全生产标准一级企业年度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二级企业不超过4次,三级企业不超过8次,明确了年度执法频次,坚决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2025年计划检查企业181家次(重点监督检查单位108家次,一般监督检查单位73家次),同比减少22%。其中,煤矿企业减少检查频次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减少检查频次34次,工贸企业减少检查频次11次。

三是进一步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引导企业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自查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按照《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对符合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依程序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关于印发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工贸 危险化学品 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