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 行政许可的通告 (2025年第19号)
发布时间:2025-06-18 18:58:1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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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向我局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
经审查,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法定要求,我局同意向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新兵六危化经字〔2025〕13号,有效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2日。
特此通告。
第六师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