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2021年度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司、院(校)办公室,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各街道办公室,十三户社区、大黄山社区、106煤矿社区办公室,政法系统各单位,师市机关有关部门,师市直属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兵团党委、政府医疗惠民政策,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兵团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工作的通知》(兵卫疾控便函〔2021〕22号)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师市于5月1日全面启动2021年度全民健康体检,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于2020年5月全面启动,2021年10月底各阶段体检工作全面结束。各单位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体检内容
沿用师市2020年全民健康体检表。
三、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师市师、团两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
其中第六师医院、101团医院负责五家渠市居民体检工作,由居民自愿选择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师市疾控中心负责五家渠市属7-14岁(含14周岁)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
奇台医院负责奇台医院工作人员体检;
其它各团场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本团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体检工作,在师市范围内人户分离人员由居住地负责组织体检。
第六师医院、第六师奇台医院分别负责对医共体所属团场体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督导及援助。
民营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由师市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民营医院体检资质、体检设备及体检档案存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协助片区公立医院开展体检工作。
四、体检工作安排
各团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师市2021年全民健康体检组织工作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自愿选择医疗机构”的原则,统筹做好防疫期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不搞众多人口的聚集,采取分期分批错时的方式开展检测,确保健康体检工作有序推进。
师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体检视同健康体检,原则上在师市范围内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机构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建立检测机制
2021年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组织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师市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体检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3),10月25日上报全年工作数据,11月5日前报送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总结。
六、其他事宜
为扎实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请各团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在2020年体检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于5月30日前将责任领导、联络员和《2021年健康体检工程应检人数摸底表》(附件1,领导签字,盖章)报师市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15699196225、0994-5813753,邮箱:545442993@qq.com。
附件:1.2021年健康体检工程应检人数摸底表
2.2021年健康体检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健康体检新发疾病统计表
师市全民健康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师市卫健委代章)
2021年5月16日
附件1
2021年健康体检工程应检人数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体检人员类别 |
年鉴人数(万人) |
年度应检人数(万人) |
备注 |
0-6岁(含6周岁)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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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岁(含14周岁)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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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岁(含64周岁)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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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及以上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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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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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1年健康体检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体检人员类别 |
应检人数(人) |
已检人数(人) |
体检完成率(%)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已到位资金(万元) |
资金到位率(%) |
备注 |
0-6岁(含6周岁)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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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岁(含14周岁)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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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岁(含64周岁)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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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及以上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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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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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21年健康体检新发疾病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病种 |
发现例数 |
健康教育例数 |
门诊治疗例数 |
住院治疗例数 |
转上级医院治疗例数 |
手术例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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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