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师五家渠市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六师五家渠市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不到位。去年因疫情及医疗废物骤增等多种原因,在日常依托的乌鲁木齐市负责处理医疗废物工作无法得到正常保障的情况下,委托开发区具有焚烧能力的企业进行应急处置,但师市将这种过渡性应急处置方式常态化,未制定长期有效的医疗处置方案,存在环境及安全隐患。
二、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建设完成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四、整改措施:2022年5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6月开工建设,10月底前投入运行。在项目建成投运前,卫健委负责委托周边市县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五、完成情况:
(一)针对“在项目建成投运前,卫健委负责委托周边市县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为了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成前,及时有效处理医疗废物,2022年2月卫健委与昌吉州玛纳斯县达成协助处置医疗废物事宜,第六师医院与西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同年2月17日开始由西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处置六师五家渠市及六师西线团场的医疗废物。2022年8月-2023年1月因疫情暂时中断合同。2023年2月22日西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六师医共体再次签订了医废处置协议,于同年2月25日西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继续开始处置六师医疗废物,至2023年7月31日六师医废处置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终止协助处置医废合同。
(二)医废处置项目建设。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开始,医废项目的立项、设备选型、厂房设计、可研、环评、设备定制、施工建设等筹备工作。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2月,因疫情实施区域静态管控,公司招标的施工队处于静态管控区无法入厂施工作业,致使该项目施工延后。2023年4月,气候达到施工条件后立即开始施工建设。经师市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多次现场督导协调,2023年7月1日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废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并于2023年7月11日取得《医废处置许可证》,2023年8月1日与第六师医院医共体签订医废处置合同开始处置六师医疗废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814971。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506。
第六师五家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