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0590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5-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概要介绍之二

发布时间:2024-05-17 18:30:0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吕遥 编辑:吕遥 阅读量:

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


《实施方案》立足新疆亚欧黄金通道优势,提出了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制度规范“软联通”两大类重点任务。其中,基础设施“硬联通”核心是发挥好口岸通道、物流枢纽、跨境通道三大功能,提升口岸通关能力、集疏运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制度规范“软联通”核心是加快国际联运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推动口岸经济创新发展。

一、加快建设乌鲁木齐陆港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实施方案》围绕乌鲁木齐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从项目建设、政策支持、模式创新、规划统筹等领域,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从项目建设上,《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多式联运集货区、智慧陆港等项目建设,打造以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和三坪公铁联运枢纽为载体的国际陆港核心区;推进乌鲁木齐国际商贸物流枢纽暨中亚商贸物流产业园等铁路专用线和双港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集疏运项目建设;打造全疆中欧(中亚)班列运营平台,提升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枢纽能级。从政策支持上,《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探索试点出口货物启运港退税政策;制定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铁集团支持,探索出台乌鲁木齐铁海联运班列“量价捆绑”政策。启运港退税是指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报关出口、由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自启运港运出后即视同出口并申请办理退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从模式创新上,《实施方案》提出,推广实施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业务模式和“抵站直装”监管模式,鼓励和引导商贸物流企业优化大宗商品运输组织模式。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打造欧亚国际道路运输中心,对国际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实行签证便利化措施,支持外籍货运车辆在乌鲁木齐一体化通关方式报关;推进物流信息系统衔接兼容,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乌鲁木齐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式联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其中,“抵站直装”监管模式是以出口集装箱货物向海关提前申报为基础,在铁路场站装车发运前将货物运抵场站,货物即可放行并装车出口的作业新模式,该模式能有效减少集装箱装卸次数,降低出口物流成本和时间。从规划统筹上,《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乌鲁木齐空港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乌鲁木齐临空经济区,开通国内农产品航空运输专线,做强临空加工制造、航空物流、航空维修、保税航油、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等产业,构建临空产业体系;加快制定乌鲁木齐陆港空港联动发展规划,加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的衔接。

二、加快跨境大通道建设

《实施方案》围绕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强化政策引导,聚焦公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跨境通道能力提升,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一是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编制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规划,制定支持政策措施。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部级联席会议机制,促进铁海联运业务发展。争取国铁集团支持中亚班列集结发运,在运力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二是强化公铁通道建设。加快口岸现代化改造,增强公路、铁路口岸能力,畅通自贸试验区多式联运大通道和末端网络,推动霍尔果斯口岸出入境铁路复线改造,在境内设立出境班列换装点,建设与哈方铁路对接的宽轨铁路;积极配合推进中吉乌等跨境铁路项目建设,提升中吉乌、中塔乌、中巴国际运输道路等级。三是提升航空通道能力。争取乌鲁木齐、喀什国际机场开航第五航权的航线、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常态化开行中亚、欧洲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航线,支持开通航空货运包机和国内国际货运航线;支持喀什机场、伊宁机场拓展货运航线,推动货运班机常态化运营。四是提升邮政畅通能力。强化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功能,推动“中国邮政中亚—中欧海外仓枢纽站”建设。

三、加快国际联运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

由于中欧班列沿线区段由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与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并行管辖,与海上运输所普遍使用的海运提单不同,铁路运单仅仅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不具有可转让性。加快国际联运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制定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措施,支持企业开展“一单制”试点,提升自贸试验区多式联运集疏运能力。支持搭建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完善中吉乌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政策措施,在“单一窗口”项下研究建设公铁联运信息化数据交互系统。支持喀什片区建设中巴多式联运集散中心,培育发展中巴多式联运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布局境外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做好与国际联运规则的衔接和多式联运标准互认。支持相关经营主体探索多式联运单证作为提货凭证的唯一性和可流转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将铁路运单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融资、信用证开立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核心目标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布局境外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做好与国际联运规则的衔接和多式联运标准互认。

四、推动口岸经济创新发展

为推动口岸经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从推进口岸申建、拓展口岸业态、培育企业集群、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影响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在推进口岸申建方面,制定乌鲁木齐药品进口口岸建设方案,加快完善口岸监管能力、仪器设备、测试环境、检验能力等条件和专业人员力量,积极推进药品进口口岸申建工作。在拓展口岸业态方面,支持航油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完善保税航油供应体系,构建“事前核批+事中监控+事后核查”闭环监管模式,开展国际航线航班保税航油加注业务。在培育企业集群方面,支持物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建设采购、分销、仓储、配送、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引进平台型、网络型头部物流企业落地建设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分拨中心和转运中心,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群;鼓励跨境物流龙头企业开展流通加工、包装、信息、金融等服务,推动“通道+枢纽+网络”建设。在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影响力方面,开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中欧班列+国际邮件”业务,推动与沿海港口、交通枢纽城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品牌影响力。

五、提升口岸通关效能

为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实施方案》从优化口岸通关模式、推进智慧口岸建设、规范口岸综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在优化口岸通关模式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口岸与其他口岸联动,推广“公路口岸+属地直通”通关模式,深化口岸间物流合作和产业协同发展。通过推动提前申报和集中查验,配套数据自动提取、多国车牌智能识别等相关信息化手段,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公路口岸进出口货物在口岸通行手续繁琐和疆内腹地出口转关货物“二次入仓”等问题。在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方面,争取将乌鲁木齐航空口岸、霍尔果斯(公路、铁路)口岸纳入国家智慧口岸建设试点,同步推进喀什航空口岸智慧口岸建设,推行“先期机检”“智能识别”“绿色通道”“信任通道”等通关模式;构建口岸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口岸“一站式作业”模式。规范口岸综合管理方面,开展口岸综合绩效评估,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和口岸收费公示制度;推进口岸监管部门数据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优化口岸联检单位作业流程,协同推进并联作业模式,推进设施设备共享共用,完善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实施互联网远程核查,试点“智慧稽查+网上核查”新模式。


相关材料: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