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城建设市管理类第 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06 16:56:5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编辑: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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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城市管理类第
11号提案的报告
施军委员:
首先感谢政协委员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注,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就您在五家渠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的报告如下:
一是经我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现我市停车位执行的规划依据为住建部 2018 年颁发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编号为GB50180-2018),师市新建小区停车位的规划严格按照该标准要求进行设计。
二是在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中,均增加了停车位改造相关的内容,目前已完成的五家渠市军垦路街道向阳路社区老旧小区(供销 1-5 号楼、城建小区、农税小区、市政小区、天力小区、司法小区)改造项目和振兴街、向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了停车位 843 个,2021 年五家渠市军垦路街道军垦南路社区、前进西街社区、振兴街社区、军垦北路社区、西林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增加停车位 690 个。下一步将继续根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规划增加停车位的改造内容。
三是对已建成且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可以通过征求业主同意的方式对小区内停车位进行改扩建。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