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3-001424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20 18:25:2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编辑:冉勇 阅读量: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交办时间:2023525  办结时间:2023810

承办部门:第六师公安局

负责领导:祁纲

主办人:黄毅



办理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第11)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五家渠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辖区电动车急剧增长,电动车作为价格适中、出行便捷、老少皆宜的交通工具,保有量逐年增加。电动车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春夏秋三季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师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的安全隐患,并结合辖区实际常态化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对电动车销售点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车销售点,设置带牌销售的业务,辖区共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14家,其中五家渠市8家,芳草湖垦区3家,奇台星区3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将不符合法律要求和技术标准的销售点抄送质检部门或工商部门,督导其规范销售。

二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和抖音等平台,根据辖区实际加大交通安全阵地建设的力度,并将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案例制成课件和展板,结合美丽乡村行和交通安全微课堂,有针对性做好电动车的交通安全教育,2023年以来交警支队针对电动车宣传教育381次,受教育人数近万人,其中五家渠市大队128次,五家渠星区大队116次,芳草湖垦区大队65次,奇台垦区大队72次,辖区人民群众依法规范驾驶电动车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秩序良好。

三是加大电动车的管理和执法力度。针对辖区电动车的实际情况,交警队常态化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主要对电动车载人、未靠右侧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尾部反光装置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等重点违法进行查处,2023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2462次,其中五家渠市大队526起,五家渠垦区大队773起,芳草湖垦区大队661起,奇台垦区502起。通过常态化的查处辖区电动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效果显著。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