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4-001388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1-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天整治振兴街部分路段乱停乱放车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2 11:17:2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编辑:李婉婷 阅读量:

五家渠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回复单

提案名称:关天整治振兴街部分路段乱停乱放车辆的建议

交办时间:2024年5月7日    办结时间:2024年6月21日

承办部门:第六师公安局

负责领导:祁纲

主办人:黄毅

办理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治振兴街部分路段乱停乱放车辆的建议》(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第077号)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五家渠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拥有量也在快速增加,但由于五家渠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部分车辆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了五家渠市的市容市貌,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通行权,老百姓对此的反映相当强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经公安局与城市管理局沟通协调,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本着“能划就划”的原则,公安局和城市管理局协商在振兴街周边道路施划限时停车泊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城市管理局对振兴街周边道路进行现场勘察,本着不影响道路交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最大化施划临时停车位,满足群众的停车之需,规范停车秩序。

二、交管部门对于违反停车规定且妨碍他人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执勤民警拍照取证,开具《违反停车告知单》;驾驶人在现场的,由执勤民警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当事人立即驶离;其中造成道路拥堵、严重影响通行的,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查扣。

三、对于长时间占用道路影响交通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或城管执法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拖移,被拖移车辆产权所有人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后方能领取车辆。

四、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自行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发现乱停乱放的,由交警大队联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非机动车予以拖移暂扣,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2024年5月15日,第六师公安局计划在振兴街周边开发一套完整的城市道路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已将此计划纳入师市“微实事”资金内,且已向师市政府办进行提交,现“微实事”资金正在审批中。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