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民政救助资金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2020年6月开始大病救助的民政救助的3000元从医院直接报,医疗费只收取民政救助后的费用,因为6月份适用行,医院收取个人费用结算单是按民政救助后的结果打的,可收取门诊收费票据时是按未民政救助的费用收的,也就是民政救助的3000元至今未发到个人手上,还在医院帐户。
2020年10月,报销的救助资金发放后,发现此冋题找医院的管理此资金的人员时,也发现此问题,,涉及救助资金不止我一人,同时期的报销6到7月都是这样的,但医院管理人员以医保权限被社保局收回,查不到此帐单,并还再申请医保权限为由,至今没有解决。并告之,去年的事,为什么现在才找,我找过,都是让等,等医保权限,请问此资金何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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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1-03-18 07:33:07 |
回复时间 | 2021-03-23 19:14:30 |
回复内容 |
邓永刚先生: 自2020年6月开始,师市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低保对象在门诊上享受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实现联网结算。2020年6月-7月您在六师医院发生13笔门诊费用,医疗费用总计30362.58元,其中享受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000元,该笔救助资金我局已于10月底支付至第六师医院。经核实,因医院系统问题,您享受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000元一直未发放到您手中,我局积极与六师医院沟通协调,六师医院于今日已将此项费用送至财务审核,近期将打到您银行账户,如您有其他问题,可继续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994-5813221。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
回复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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